桑兰明明有美国签证却对法官说她没有,故此不能来纽约出庭。将桑兰告上法庭的海明表示,桑兰这是欺骗法官,作伪证,问题严重。 海明9日说:“桑兰说她无法获得美国的签证,显而易见是谎言。这么明显的谎言她都敢说。” 桑兰在她给法庭的答辩书中称,她是因为没有美国签证,才没有在纽约出席庭审。而海明提供给法庭的证据显示,桑兰的确持有美国签证,而且还是多次往返签证。 桑兰签证的复印件显示,美国驻华使馆2011年6月16日签发了桑兰的签证。签证许可的往返次数为“M”,即“多次”,有效期至2012年6月14日。 桑兰在她9日提交给法庭的答辩书中说:“我是一个中国居民和公民,没有签证,去不了美国。获得签证很困难,中国人想去美国尤其如此。”“我向法庭保证,我不是故意不出庭。” 海明说:“桑兰这样做是公开在法庭上做伪证,是欺骗法官,问题太严重了。” 2011年4月,桑兰在美国联邦法庭状告20多名被告,索赔21亿美元。海明原本是她的代理律师。8月,海明将桑兰告上法庭,指控她拖欠自己的律师费。2011年10月17日,纽约皇后区民事法庭开庭审理此案,桑兰未能出席。 桑兰后来委托席勒律师代理她的官司。9日是席勒首次代表桑兰出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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